苹果公司的iPhone 6系列被认定侵犯一家中国大陆手机厂商的外观设计专利,面临禁售。苹果不服裁决,以违反程序、越权为由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告上法院,寻求翻盘。
北京市知产局今年5月认定,苹果的iPhone 6和6 Plus与深圳佰利公司的「手机(100C)」只存在「微小差异」,侵犯佰利抢先在大陆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,下令苹果停止销售这两款手机。
北京晨报今天报导,苹果公司不服上述裁决,向北京知识产权(智慧财产权)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本案7日开庭审理。苹果公司方面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知产局的裁决,并宣告iPhone 6和6 Plus外观设计未侵犯佰利的专利权。苹果方面主张,北京市知产局在行政程序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、超越职权的行为;在处理决定中,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也存在错误。「两款手机侧面设计的区别并不是局部细微差别,而是有明显区别。」
参与庭审的佰利公司指出,iPhone 6系列上市前,公司曾发函苹果要求洽谈外观专利,却未得到苹果理会。「我们认为苹果公司应该尊重中国法律,不要试图破坏我国的知产保护制度。」据报导,两造在这场持续1天的庭审上激烈辩论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择期宣判。尽管北京市知产局下令禁售,苹果仍在6月宣布,在上诉裁决未定之际,iPhone 6、6 Plus、6s、6s Plus和SE将继续在中国大陆贩售。

此文为金鹰卡通旗下麦咭母婴商城翻译提供,转载请注明!

本文仅代表作者开云体育观点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开云体育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发表评论